关于拟推荐新一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1 16:08:53
来源:

字体:

A+ A. A-

  中国昌吉网讯 中央文明委今年将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在各单位自查申报、各县市文明委测评审核、征求州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昌吉州拟推荐名单。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昌吉州拟向自治区文明委推荐的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各族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予以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1日—17日

  联系电话:0994—2342345

  传真电话:0994—2342631

  电子邮箱:270750493@QQ.com


昌吉州拟推荐新一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先进名单

  一、拟推荐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4个)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新疆昌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非公组织单位)。

  二、拟推荐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3个)

  (一)第六届全国文明镇(乡)(1个)

  玛纳斯县旱卡子滩乡。

  (二)第六届全国文明村(2个):

  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新户镇新户村。

  三、拟推荐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1个)

  阜康市厦门实验小学。

  四、拟推荐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名单(1个)

  加克拉·火加合买提家庭,哈萨克族,昌吉市阿什里乡加克拉羊毛制品加工厂负责人。

  五、拟推荐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

  (一)拟推荐第六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1个):阜康市。

  (二)拟推荐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北庭路社区。

昌吉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返回顶部 丝路昌吉app 丝路昌吉
客户端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