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23:01:00
来源:昌吉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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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已于2026年1月22日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6年7月29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马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