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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1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发布时间:2024-11-26 10:06:00 来源:昌吉日报

近日,患者在昌吉州人民医院就诊,医生查看患者在木垒县人民医院做的医学影像资料。  □记者 阿依加玛丽·列提甫摄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阿依加玛丽·列提甫报道)近日,记者从昌吉州卫健委获悉,截至目前,昌吉州1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部接入自治区检查检验互认共享平台,全面实现377项医学检查检验项目互认,累计互认医学检查检验结果6604人次14533份,累计节省费用135.44万余元,切实降低了患者就医费用,简化了就医环节,提升了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今年8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出台《自治区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各地(州、市)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际,确定昌吉州启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自治区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昌吉州卫健委成立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自治区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要求,确定互认范围,推动各医疗机构实行同级互认、跨级互认、集团互认。

  什么是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认可对方的检查检验结果。

  互认内容包括哪些?

  互认内容包括医学检验结果6项40个子项目,医学影像资料297个项目,医学超声资料互认的6项40个子项目。

  可不予互认的情形

  1. 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 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 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 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

  6.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7.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昌吉州共享互认医院有哪些?

  昌吉州人民医院、昌吉州中医医院、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昌吉市人民医院、玛纳斯县人民医院、玛纳斯县中医医院、呼图壁县人民医院、呼图壁县中医医院、阜康市人民医院、阜康市中医医院、吉木萨尔县人民医院、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奇台县人民医院、奇台县中医医院、木垒县人民医院。

  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后,群众体验如何?近日,记者来到昌吉州人民医院,看到该院肾病科主治医师赵铭正在为患者王先生录入诊断结果,电脑屏幕显示王先生有多项检查报告可互认。“王先生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做过心脏彩超、肺CT检查等,这些就不用重复检查了,为他减轻了不少医疗负担。”赵铭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在检查检验互认共享平台界面里,赵铭不仅能清楚地查看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还能了解患者上一次的检查时间和检查机构,从而更准确地判断患者情况。赵铭说:“互认内容一目了然,患者省心,我们医生也方便。”

  下一步,昌吉州卫健委将继续指导各县市加快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持续提高医学检查检验质量,提升互认工作质量和覆盖面,让医改红利惠及千家万户,共同推动昌吉州医疗服务水平迈向新台阶。

[责任编辑: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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