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
春风轻轻地将树木摇醒,春意已开始在枝头悄悄萌动,就连鸣春的鸟儿也要把小草喊醒。此时,玛纳斯县各公园广场上的大妈大姐们手持彩扇,踏歌起舞,翩翩风采就如绿了的叶儿、红了的花儿,美了城市的风景,也养了行人的眼睛。
虽说时光的脚步匆匆忙忙、紧紧张张,但早晚经过广场时,我的精神为之一振。那五花八门的广场舞,套路由简到繁,花样不断翻新,舞技日臻成熟,伴随着欢快的音乐,声势大而节律感很强。让我不由地联想到古代流传下来的踏歌和秧歌。从《中国舞蹈发展史》和民间舞蹈、戏曲研究的许多资料中发现,踏歌这一古老的舞蹈形式,兴起于汉代,风靡于盛唐时期。尤其唐朝文化的鼎盛,更给民间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提供了土壤。甚至将民间艺术门类引入宫廷,实现了与民同乐的盛况。从遗存下来的各类绘画以及考古发现中,可见踏歌最初是先民为了庆丰收,聚集田边地头粟菽场上,踏地为节,载歌载舞。正所谓“丰年人乐业,垄上踏歌行”。据《唐诗纪事》记载,唐玄宗曾命张说撰写过元夕御前踏歌词。张祜的《正月十五夜灯》也称:“千门开锁万灯明,正月中旬动帝京。三百内人连袖舞,一时天上著词声。”唐代的普通民众更是表现出对踏歌的喜爱之情,“夜宿桃花村,踏歌接天晓。”反映的就是乡野村民彻夜踏歌的欢快情景。大诗人李白的《赠汪伦》诗:“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邓拓《忆多姿·赶集》词:“最是春风吹舞衣,踏歌如梦飞。”刘禹锡就曾描写过朗州的踏歌风情,“日落风生庙门外,几人连蹋竹歌还。”可见唐代踏歌风靡于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会阶层。
无独有偶,源于农耕文明的还有秧歌,是民间社火的重要内容,也是典型的最早的广场舞。它广泛流传于我国北方地区。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了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扩》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使我们更加了解秧歌和古代祭祀农神祈求丰收、祈福禳灾时所唱的颂歌,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其他农歌、民间武术、杂技以及戏曲的技艺与形式,从而由一般演唱秧歌发展成民间歌舞,至清代,秧歌已在全国各地广泛流传。清嘉庆五年正月二十二日,文学家、著名学者洪亮吉,赴伊犁宿绥来县城东关外,在其《天山客话》中就有“元宵灯火,社日鸡豚”的记载,这是对新疆社火盛况最早的描写。从玛纳斯县简史和清代县志记载看,那时的玛纳斯每逢春节和重大节庆,都要举行社火活动,多系各省籍商会和各会馆自办。各路艺人竞相献艺,其中就有东北的秧歌、旱船,陕西的高台,甘肃的推车,两湖(湖南、湖北)的龙灯,天津的高跷,四川的狮子等,人们身穿彩衣、腰扎彩带,或手持花伞、或手握彩扇、或手拿花棒和绢帕,并融合当地少数民族舞蹈元素,扮相夸张,热情奔放,扭动幅度大,喜庆而又风趣,可谓花样繁多。这足以说明,玛纳斯是新疆汉族文化的富集区,也是新疆秧歌社火发源和形成之地。2009年7月,玛纳斯县申报的《新疆社火》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无论踏歌也好,秧歌也好,玛纳斯作为北疆最早的屯垦福禄之地,清政府实施兵屯、商屯、民屯等措施,富甲一方中,也把内地的歌舞、音乐、戏曲、说唱、建筑、绘画、饮食、服饰、工艺等文化艺术传到了这里。古腔秦韵的曲子,高亢粗犷中讲述着远去的驼铃,仿佛眼前还摇曳着昔日的冷月风霜;铿锵的秧歌鼓点,敲打着曾经的沉寂苍茫,讲述着戍边将士筑起烽燧守疆卫国的悲壮,以及玛河儿女铁一样的信念和担当一方重担的脊梁;那猎猎旌旗迎风抖动,伴着威风锣鼓行进的队列,生动地展示当年左宗棠率湘军进疆,抗击阿古柏入侵,打响绥来之战,一举收复新疆的壮举。彩绸舞动的行列里,推车的就如田地里耕作扶犁的爹,那行走于绿野中的婆婆,就像播撒种子的娘,在这片土地上辛勤耕耘,繁衍生息;在多彩的变幻中,滴溜溜的汗珠凝成了粮、堆满了仓。也更印证了当年塔西河屯所在玛纳斯城东三十里,已是“民居甚盛”,为千总驻地。难怪纪晓岚在《典制》诗里描述“绿野青畴界限明,农夫有畔不须争。江都留得均田法,只有如今塞外行。”就是当年这里的真实写照。
从多彩的秧歌表演中欣喜地看到,在传承与保护中,服饰越做越巧,玉镯越扮越靓,人们摇着月亮、追着太阳,在一个叫天山金凤凰·碧玉玛纳斯的地方圆着梦想,书写着万卷辉煌。
雨露把季节打湿,阳光把岁月煨暖,美好生活飘出了时代芬芳。那多彩的秧歌已融入时代元素,变成了广场秧歌舞和健身秧歌操。在欢快愉悦的歌声中,踏歌起舞,跳着和谐、舞着吉祥,满面春风迎着希望,也浓了诗意爽了心情,达到了雅俗共赏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