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吉网讯 近日,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夜检夜查中查处了5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1:8月16日凌晨,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中山南路查获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对车上的驾乘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士才刚取得驾驶证3个月,还在实习期内。加某称准备参加驾照考试,想通过下班时间加强练习,早日通过考试,便委托其刚取得驾驶证的朋友为其指导练车。
案例2:8月15日21时许,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中山南路查获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在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3:8月15日20时许,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哈密路查获孟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孟某称自己暑假准备参加驾照考试,想利用自家车加强练习,好早日取得驾驶证,却忽视了自己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4:8月15日21时许,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哈密路查获马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马某称自己平常上班没时间去驾校练车,便趁着下班时间到模考路段练习,以便早日取得驾驶证,却忽视了自己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5:8月16日凌晨,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延安路查获亚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在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亚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对以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他们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未经过专业的培训,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没有基本的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从而引发交通事故,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