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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红色资源 赓续精神血脉

发布时间:2021-08-24 11:37:43 来源:昌吉日报

  中国昌吉网讯(通讯员朱文斌、赵蓓)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把“保护红色资源 赓续精神血脉”系列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督促有关部门对零散的烈士墓园进行修缮、保护,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

  鲜艳醒目的红星、黑色厚重的石碑、青翠挺拔的松柏……8月3日,在玛纳斯县清水河乡S101公路149公里处,重新修缮好的党明山烈士墓静静地矗立在半坡上,山脚下是奔腾不息的玛纳斯河,给人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党明山烈士祖籍甘肃临洮,原新疆军区某部二排八班班长,1968年4月入伍,先后在祁连山、新疆等地参与国防建设,1972年9月9日上午在执行某国防施工任务时,为保护战友因公牺牲,年仅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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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对零散的烈士墓园进行修缮。图为8月3日,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干部和驻军某部战士一起擦洗烈士墓碑。赵蓓  摄

  “党明山烈士离开我们近50年了,党和人民一刻没有忘记他,一代代官兵每年都来祭扫,慰问家属,修缮陵墓。”陆军某部战士谢豪介绍说,党明山烈士牺牲以后,所在部队官兵每逢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都会开展纪念活动,缅怀烈士功绩,表达深切悼念和崇高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后,在驻地某部队和地方各部门的共同关切下,党明山烈士的墓园得到重新修缮与有效保护。但是,由于墓园地处偏远山区,纪念设施在完善基础、加强保护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联合履职,并召开现场会,积极推进烈士陵园的修缮工作。

  “作为一名军人,党明山烈士为了党和国家事业牺牲在玛纳斯大地,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弘扬和学习。”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志鸿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有责任会同其它部门一同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福建援疆莆田分指挥部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也积极行动起来,在完善陵园方案设计、建设方面给予了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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