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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提醒:警惕小火引发大灾

发布时间:2022-01-26 11:06:07 来源:昌吉日报

  中国昌吉网(记者 付小芳  通讯员 刘臣)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入冬以来,随着气温的降低,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群众室内活动也逐渐增多,诱发火灾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也进一步增加,有时微不足道的隐患都有可能引发小规模的火灾,甚至危及群众生命。

  生活中并非只有“大火无情”,“小火”也可亡人。

  为深刻吸取“小火亡人”的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州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各经营场所负责人及广大居民群众,关注冬季消防安全,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经营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要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防火分隔

  住宿与生产经营合用的商住场所,商铺店面与居住区域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居民住宅管道井、电缆井应严格落实防火封堵要求,不得堆放可燃物。

  保障安全疏散

  在商住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设置有困难时,也应设置逃生软梯、钢爬梯等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不应在居民小区外窗设置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开设易于从内部打开的逃生窗口,在户外放置的广告牌不得影响居民从外窗逃生;严禁在居民住宅楼道、地下室堆放可燃物,常闭式防火门保证功能完好且处于常闭状态;小经营场所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严禁违规搭建

  商住场所的商铺店面不得设置夹层用于人员住宿;严禁商住场所和小经营场所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用于住宿、经营和仓储,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严禁小经营场所设置影响疏散区域自然排烟的顶棚、雨篷等。

  严格管理用火、用电、用气

  电气线路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无人看守时不得焚香、点蜡、烧纸;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不得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严禁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

  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

  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在商住场所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有条件的可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小经营场所应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应保证居民住宅的室内消火栓供水正常,消防水带、水枪等器材齐全。

  严禁超员经营使用

  各经营场所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严禁“多合一”“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

  各经营场所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要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群众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者通过有效途径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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