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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办失业补助金

发布时间:2021-04-06 16:30:02 来源:昌吉日报

中国昌吉网讯(通讯员彭玉芳)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近日,州社保局根据相关规定,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计发,每月894元;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每月559元。

  据了解,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离职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根据离职原因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因“自愿辞职”等本人意愿离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因“合同到期单位不予续签、单位裁员”等非本人意愿离职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又有求职意愿的,则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州社保局告知失业人员,失业后仍未就业,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服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等线上申领,也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参保地社保局柜台办理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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