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防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定于2024年9月18日12时(北京时间)在昌吉市城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北京时间)。
二、防空警报试鸣种类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三、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昌吉市城区。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