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州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5-20 16:47:32
来源:昌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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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州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1年5月1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的决定》,结合自治州实际,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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