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马国强辞去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28 12:31:03
来源:昌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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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A-关于接受马国强辞去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4月26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马国强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国强同志辞去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