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25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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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A-为了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将昌吉州2025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1.单位名称:陕西安玖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军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0106MACH6A4E4X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融合北路266号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56名农民工工资552.5574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2025年1月31日,李某等人反映在陕西安玖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务工,该公司拖欠2024年2月至12月工资。经调查核实,2024年2月至12月期间,陕西安玖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共拖欠156名工人工资552.5574万元,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在违法事实。2025年3月17日,准东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昌州人社监令字〔2025〕第Z-22号),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前支付156名工人工资552.5574万元,该公司拒绝履行限期改正指令;4月1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昌州人社监理告字〔2025〕第Z-22号);4月15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昌州人社监理字〔2025〕第Z-22号),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
2.单位名称:新疆希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徐瑞华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2327MA77NX1T59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综合物流园汽配区9号楼二层24号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57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2025年3月19日,靳某反映在新疆希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务工,新疆希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024年6月至12月工资。经调查核实,2024年6月至12月,新疆希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共拖欠13名工人工资57万元,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在违法事实。2025年4月1日,准东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昌州人社监令字〔2025〕第Z-17号),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前支付13名工人工资57万元,该公司拒绝履行限期改正指令;4月11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昌州人社监理告字〔2025〕第Z-1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昌州人社监罚告字〔2025〕第Z-17号);4月27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昌州人社监理字〔2025〕第Z-1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昌州人社监罚字〔2025〕第Z-17号),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
3.单位名称:玛纳斯县和昌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陈裕钰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23240620531678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凉州户镇太阳庙村金葡萄庄园13-2-401室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和行政处理决定。
查处情况:2025年4月1日,唐某通过国家“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2024年7月至10月在玛纳斯县做木工时,玛纳斯县和昌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没有支付。经调查核实,玛纳斯县和昌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唐某工资2.7万元,存在违法事实。2025年4月27日,玛纳斯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玛人社监令字〔2025〕第21号),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2025年5月7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玛人社监理告字〔2025〕第21号);2025年5月12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玛人社监理字〔2025〕第21号),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
4.单位名称:新疆天威钢结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朱国强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2324568857998B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平原林场场区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40名农民工工资200.767253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2025年3月14日,张某反映称在新疆天威钢结构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拖欠其工资未支付。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张某等40名工人2024年11月至12月工资200.767253万元,存在违法事实。2025年4月9日,玛纳斯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玛人社监令字〔2025〕第19号),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2025年4月14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玛人社监理告字〔2025〕第19号);2025年4月18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玛人社监理字〔2025〕第21号),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
5.单位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刘国鹏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410100113152318A
单位地址:河南省新郑市华祥喜度大厦B座8楼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68名农民工工资200.9205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2025年1月10日,吕某等人反映在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务工,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023年8月至12月工资。经调查核实,2023年8月至12月期间,该公司共拖欠68名工人工资200.9205万元,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在违法事实。2025年1月19日,准东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昌州人社监令字〔2025〕第Z-9号),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前支付68名工人工资200.9205万元,该公司拒绝履行限期改正指令;2月19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昌州人社监理字〔2025〕第Z-9号),该单位逾期拒不改正。
6.单位名称:呼图壁县新燕棉机门市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金一星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2652323MA7965BT1L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吉祥大道万得国际商贸城A区A6-06号
登记注册类型:个体工商户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0名工人工资22.28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2024年1月18日,罗某等10人投诉称在呼图壁县新燕棉机门市部承建的铁皮安装项目施工,呼图壁县新燕棉机门市部拖欠2023年5月至9月工资未支付。经调查核实,2023年5月至9月,该单位共计拖欠10名工人工资22.28万元。2024年2月20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呼人社监令字〔2024〕第05号),责令支付10名工人工资22.28万元,该单位逾期拒不改正。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