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5-07-04 17:25:25
来源:丝路昌吉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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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路昌吉/昌吉州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杨鹤 通讯员 白茹银报道)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昌吉州于5月29日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全疆首个以政府规章形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地方立法。

  《办法》共8章65条,内容涵盖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为昌吉州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具体遵循和操作指南。其起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昌吉州实际情况,自2024年8月启动立法程序以来,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原则,通过网络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立法研读、立法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共收到223条意见,采纳160条,确保了《办法》既符合法治精神,又切实反映昌吉州的实际需求。

  《办法》亮点突出,从多个维度实现制度创新与程序规范:一是清晰界定行政决策范畴,对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档案管理等全流程作出系统性规范;二是深化行政执法程序建设,明确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建立联合执法协同机制、完善执法争议解决规则,同时严格规范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的资格管理体系;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细化监督情形及相应处置后果;四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明确行政调解程序及效力认定标准,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作出刚性规定。

  昌吉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张磊介绍,《办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昌吉州依法行政工作踏上新征程,对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将有力推动昌吉州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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