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育福利加码 孕产妇享受政策内“零自付”

发布时间:2026-03-26 17:13:55
来源:丝路昌吉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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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路昌吉/昌吉州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薇报道)3月21日,昌吉市人民医院产房里传来一声清脆的婴儿啼哭,呼图壁县职工参保人员姚女士剖宫产下一名女婴。

  4天后,姚女士出院时翻看医疗账单,住院分娩费用9732元,包含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手术费等,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867元,个人自费3865元,其中有3000元是医保报销范围外的特需病房费。

  “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全都报销了,自费费用也全部用职工个人账户支付了,出院时还能在病房直接结算报销,政策越来越好了。”姚女士笑着说。

昌吉市人民医院产科病房,产妇家属在护士站办理产妇出院结算手续。记者王薇 摄

  今年,像姚女士一样,全州已有860多名宝妈享受政策范围内分娩“零自付”。

  “今年以来,我院已有947名城镇职工享受1240元产前检查医保定额报销,190名住院参保职工医保范围内的分娩费用全额报销,73名城乡居民住院分娩费用按医保范围内费用的80%报销。”昌吉市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彭丽榕表示,生育医保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生育医疗负担,让民生保障更有温度。

  孕产妇享受政策内“零自付”,是昌吉州生育保险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生育保险是“五险一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2019年起,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生育待遇主要包含两项:一项是生育津贴,通俗来说就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另一项是生育医疗费用,涵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相关费用。”昌吉州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王圆介绍。  

护士为新生儿进行抚触操作。记者王薇 摄

  今年1月1日起,昌吉州落实《关于完善自治区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的精神,全面取消生育住院定额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100%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住院比例报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家庭共济支付给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个人负担的生育医疗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按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男职工的已参加基本医保的未就业配偶,可按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

  在昌吉市,孕妇孕期产前检查费用,同样被纳入生育保险重点保障范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可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报销比例70%,最高报销限额1240元,覆盖孕期主要检查项目。

昌吉市人民医院产科门诊,护士为候诊孕妇提供咨询服务。记者王薇 摄

  怀孕26周的昌吉市居民赵女士,在昌吉市人民医院完成产检后惊喜不已:此次产检总费用670元,经医保报销后,个人仅支付201元。

  “最方便的是,不用自己先全额垫钱再报销,医院直接扣除医保报销部分,省去了不少麻烦,大大减轻了我们小家庭的经济压力。”赵女士说。

  目前,昌吉州已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持续提升生育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我们将持续深化医保改革,不断优化生育服务流程,让生育支持政策惠及更多家庭,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王圆表示。

  去年,国家医保局提出“力争2026年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的目标。昌吉州通过制度创新与服务升级形成政策合力,为生育家庭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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