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疆一5A级景区发布禁火令!

发布时间:2025-08-04 21:00:26
来源: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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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结合景区实际

发布禁火令

具体如下

赛里木湖景区禁火令

赛里木湖景区以其壮美的自然风光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游览。然而,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护赛里木湖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草原防火办法》《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景区实际,发布本禁火令。

一、禁火区域

赛里木湖景区及其周边范围所属的森林草原。

二、禁火内容

(一)禁止在禁火区域进行一切非法野外用火和可能引发森林及草原火灾的活动、行为(牧民生产生活除外)。

(二)严禁在禁火区域范围内吸烟、玩火、烧木炭、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生火取暖(包括但不限于卡磁炉、煤气罐等)、燃放烟花爆竹、狩猎以及点放孔明灯等一切用火行为。

(三)严禁在景区周边以经营农(牧)家乐为由用火。

(四)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景区公安、资环、气象、消防、执法等相关责任部门,应加强巡查、防控力度,密集预警频次,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其它要求

(一)景区公安、资环、气象、消防、执法等相关责任部门在防火巡查、检查中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且有可能发生火灾危及生态安全及人身安全的,应对相应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依法严处。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域内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予以警告并制止,并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四、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法律法规、条例政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

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火警电话:119

博州林业和草原局:0909-2310106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0909-2319577

  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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