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5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19:56:23
来源:新疆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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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20259112518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20241月起实施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旧专业计划课程设置于20261月废止。

相关新旧专业课程计划设置、新旧课程过渡顶替要求及本次开考课程等信息,请考生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三、考点设置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在地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地(附表1考生可根据考点所在考区自行选择报考,具体考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特别提醒:所选考区一经确认无法更改,请考生谨慎选择因考区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四、报名报考方式

报名报考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在报名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

1.首次报名报考考生及未在管理系统注册的考生,须提交注册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待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交费。

2.已完成注册的老考生,本次报名报考登录管理系统时,须验证本人联系方式及基本信息,后续因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3.已在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报考交费。

4.报名报考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建议使用360搜狗QQ浏览器(极速模式)。具体报名报考流程请查阅管理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五、特殊专业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护理学公安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资格审核,待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与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报考交费。

六、报名报考信息更正

报名期间身份信息或报考课程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可于报名报考结束前,向报名考区属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更正。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报名考试费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九、网络助学综合评价

完善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价体系,推进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服务建设广大自学考试考生享受到正规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综合评价考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实践,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下半年起,在我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工作参加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是否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由考生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考生可于910登录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网址:xinjiang.moycp.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如需了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具体报名信息,可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自治区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公告》。

十、咨询服务

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如遇疑问,请致电报名报考属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咨询电话号码见附表2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如遇疑问,请致电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客服电话(4008633816进行咨询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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