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走到尽头,彩礼与首饰归谁所有?

发布时间:2025-12-12 17:12:04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字体:

A+ A. A-

庭审现场。通讯员 戚旭旭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戚旭旭
  “结婚时的金首饰,到底该不该还?”12月10 日,在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的一起离婚案件中,这个看似细小的争议成为双方对簿公堂的焦点。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庭退还部分金饰,实现和平分手。

  2022年12月,李某与梁某登记结婚,男方依习俗给付彩礼6.8万元及28克金首饰。婚后,双方因感情基础薄弱矛盾频发,2025年10月,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返还彩礼与金首饰。

  庭审中,双方对金首饰的归属争执不下,情绪激动。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调解方式,耐心听取双方真实想法,缓解对立情绪,同时从法律规定、婚姻伦理、情感修复多个维度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彩礼已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开支,女方也陪嫁了相应财物。金首饰虽是婚前赠送,但承载着双方婚姻起始时的情感与期待,完全返还或不还,都可能激化矛盾。

梁某当场向李某返还部分金首饰。通讯员 戚旭旭摄

  经过几轮沟通,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最终,二人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梁某当场返还李某部分金首饰,双方再无争议。

  法官提示:法律上,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赠与。若婚姻关系短暂且彩礼金额较大,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支持酌情返还。本案中,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体现了其向“夫妻共同利益”的转化。

  家事案件涉及情感、伦理、财产等多重因素,纠纷的彻底化解不仅在于一纸裁判,更在于实质性地消除矛盾、实现权益。本案中,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不仅促成了双方就身份关系、财产关系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更通过现场督促履行,确保了调解协议的即时兑现,有效防止了“法律白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返回顶部 丝路昌吉app 丝路昌吉
客户端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