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支持我区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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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A-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讯(记者 冉虎报道)近日,财政部下达资金支持我区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为广大服务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低成本金融资源支持,进一步疏通实体经济“毛细血管”。
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2025年8月,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助力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实施方案》明确,对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
根据2025年11月自治区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经办银行已发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情况,自治区财政厅已将财政部下达的资金预拨至自治区14家经办银行。同时要求经办银行收到贴息资金10个工作日内,根据已发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情况结算2025年贴息资金,切实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据悉,1月20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延长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在原有的8类消费领域的基础上,将数字、绿色、零售三类消费领域纳入支持范围;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增加了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经办银行,优化工作机制,增强经营主体体验感和获得感,政策惠及程度更广,为新疆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