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变“活权”!奇台县首批529.9亩集体林权“领证”
字体:
A+ A. A-2月6日,奇台县向七户乡八户村经济合作社等首批权利人发放了集体林权承包不动产权证书。合作社负责人郭玲手捧崭新的证书,笑容里透着一份踏实。
“这片林子是我们承包的,但因为权属一直不太明确,很多计划也就搁置了。”郭玲对记者说,“现在证发下来了,做事更有底气了。”

奇台县七户乡八户村经济合作社领到了集体林权承包不动产权证书。汤超 摄
奇台县集体林权承包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自今年1月4日启动以来,已为3个村、21个村民小组共529.9亩林地完成了确权颁证。这不仅仅是一纸证书的交接,更是一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扎实行动,标志着奇台在唤醒“沉睡的青山”、推动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资产上,迈出了系统性的一步。

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汤超 摄
为了把这份“踏实”高效送到群众手中,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窗受理、集中审核、批量发证”模式。依托林草部门扎实的前期调查,工作人员逐地块核对信息、严格审核材料,确保图纸、档案与实际状况完全吻合,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大幅减少了群众往返次数。

奇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严格审查材料。汤超 摄
一本产权证,带来的不仅是清晰的权益,更是发展的机遇。“权证在手,林地便可依法依规开展流转、抵押,发展林下经济、打造生态旅游也有了实打实的合法凭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马晓龙介绍。
西北湾镇小屯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徐萍准备今年把林地好好规划起来,依托刚拿到的产权证,引进一些林下菌菇种植项目,她说:“我们正在对接周边旅游资源,开辟几条林间徒步路线,让这片林子真正变成集体增收的‘活资产’。”
此次林地确权登记,进一步明确了林地产权归属,健全了林业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机制,为后续规范流转、吸引社会投资、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奠定了扎实的产权基础,让静态的森林资源真正转化为可持续的发展资本,实现资源“活起来”、效益“用起来”。

奇台县七户乡东塘村召开集体林权制度确权工作会议。 汤超 摄
今年,奇台县计划将林权不动产登记范围扩大到其余乡镇,完成剩余集体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同时,县里正会同金融机构探索创新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并计划在已颁证的村开展林下种植、生态旅游等试点项目,推动产权成果切实转化为经济效益。
(奇台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靳春燕 通讯员 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