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保局公布3起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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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A-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任春香报道)6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公布了3起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药品回流二次销售、处方管理不规范、进销存台账混乱等行为。目前,涉事药店均已被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并依法依规受到处理。
3起典型案例包括玛纳斯县颐仁堂医药连锁第一百九十四店违规销售“回流药”问题、奎屯修正堂医药有限公司胡杨河市分公司违规销售“回流药”问题、叶城县祥康堂大药房多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各级医保部门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领域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单次违规金额虽少,但潜藏风险极大、危害性质恶劣。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定点药店看似小额的违规操作,实则是触碰监管红线、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扰乱医保基金正常运转秩序。
全区各级医保部门将常态化推进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持续深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强化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依托大数据筛查、疑点核查、飞行检查、日常巡查等监管手段,织密织牢医保基金监管网络。对各类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欺诈骗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医保部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医保基金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经查实后,按违规基金金额5%予以奖励,单笔最高奖励20万元。
案例一:玛纳斯县颐仁堂医药连锁第一百九十四店违规销售“回流药”问题
2025年10月,玛纳斯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药品追溯码重复扫码疑点线索开展专项核查。经查,玛纳斯县颐仁堂医药连锁第一百九十四店销售达格列净片3盒、硝苯地平缓释片1盒为其他医药机构已销售药品,且无法提供上述药品合法进货来源证明及随货同行单据,属于“回流药”销售行为。
玛纳斯县医保局依法依规对该药店作出处理:一是解除其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二是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依规收取违约金;三是对药店负责人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同时,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销售“回流药”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
案例二:奎屯修正堂医药有限公司胡杨河市分公司违规销售“回流药”问题
2025年4月,奎屯市医疗保障局依托医保追溯码重复结算大数据疑点线索,联合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奎屯修正堂医药有限公司胡杨河市分公司开展现场核查。经查,该药店销售阿托伐他汀钙胶囊3盒、硝苯地平控释片4盒为其他医药机构已销售药品,且无法提供药品合法来源及随货同行单据,同时还存在药品进销存数据不符、台账管理不规范等多项问题。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奎屯市医保局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一是解除其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二是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处以行政处罚并依规收取违约金;三是对药店负责人一次性记12分,终止其医保支付资格,3年内不予受理医保定点登记备案申请。
案例三:叶城县祥康堂大药房多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3月,叶城县医疗保障局与县纪委监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检查,发现叶城县祥康堂大药房存在视频监控存储未按要求留存、无处方违规销售处方药以及药品进销存台账不符,账目管理混乱等多项问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万元。
叶城县医保局依法依规对该药店作出处理:一是解除其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二是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依规收取违约金;三是对药店负责人一次性记12分,终止其医保支付资格,3年内不予受理医保定点登记备案申请;四是将违规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