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丨一场利益联结的深层变革
字体:
A+ A. A-盖有军
集体经济强,则乡村根基稳。昌吉回族自治州以改革为牵引、产业为支撑、法治为保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创新实践,绝非单一的增收致富之举,更是一场破解乡村发展瓶颈、夯实共同富裕根基、筑牢基层治理底盘的系统性变革。
曾经,土地分散、资源闲置、经营主体薄弱、体制机制滞后,是制约乡村发展的共性难题。过去不少村庄沦为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体无资产、办事无资金、服务无能力;集体资产权责模糊、长期闲置沉睡;农户分散经营效益偏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薄弱,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严重不足。
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州(地、市)推进试点,昌吉州最大的突破,是通过“三位一体”集成改革重构乡村发展体系,厘清集体资产权属、盘活沉睡乡村资源,彻底打破“分户经营弱、集体统筹空”的发展僵局,推动乡村发展实现从“资源分散”到“抱团发展”的根本性转变。这场改革的核心要义,是推进股份制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重塑村集体与村民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从根源上拓宽各族群众迈向共同富裕的渠道,让改革红利实实在在惠及千家万户。
更具长远意义的是,昌吉州以制度立法固化改革发展成果,搭建长效运行体系。全疆首部全面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方性法规——《昌吉回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落地施行,将试点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治规范,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步入规范化、法治化长效轨道,也为全疆各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可复制的制度借鉴。
从“空壳薄弱”到“产业兴旺”,从“分散经营”到“抱团共富”,昌吉州的改革实践充分印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破解乡村发展堵点、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以改革激活要素、以产业夯实根基、以法治长效护航、以治理凝聚民心,构建起改革、产业、治理协同联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将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带动各族群众持续增收、走向共同富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