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7个月,新疆超2.8万名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享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6-08-07 09:18:16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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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李琳报道)今年1月起,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8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截至7月底,全疆累计领取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消费券15.21万张,带动养老服务消费1.88亿元,超过2.8万名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从中受益。

8月4日,乌鲁木齐康惠老年公寓,护理员在给一名重度失能老年人喂食。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李琳摄

  8月4日,在乌鲁木齐康惠老年公寓,今年81岁的重度失能老人朱翠英是这项政策的首批受益者。其女儿毕女士介绍,母亲患病多年,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居家照护精力跟不上,专业看护一直是家里不小的负担。现在每月可领取800元消费券,一年下来能节省近万元,负担轻多了。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凡在新疆居住、年满60周岁且经评估认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不限户籍),每人每月最高可领取800元养老服务消费券。这项政策全面覆盖机构养老、日间托养、居家养老、喘息服务四大场景,精准破解失能老人家庭的养老难题。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50%,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服务范围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训练等居家社区服务,以及机构长期入住和短期“喘息服务”等补贴项目。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老年人,其个人自付部分还可叠加使用该消费券进行抵扣。

  今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强化分类施策,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分批分类、高效推动消费补贴发放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家政、物业等相关机构参与项目实施,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向居家社区和农村地区延伸服务。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补贴评估、领取、核销全流程服务,加大基层政策宣传力度,细化便民帮办代办举措,严抓惠民资金规范监管,不断提升消费券使用率与核销率,持续释放养老惠民政策效能,用心用情守护各族老年人晚年生活。

[责任编辑:孙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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