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14个地州市全部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6-09-23 09:46:18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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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李嘉妮 董晓妍 报道)“目前,自治区14个地州市全部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23个。”9月22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马合木提·吾卜卡斯木介绍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

9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周鹏摄

  “坚持从基层抓起,用‘小切口’推动‘大团结’,把创建工作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马合木提·吾卜卡斯木表示。近年来,自治区各地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户、好邻居、好居民等微创建评选,依托“红石榴”服务站、“和事佬”说事点等基层平台,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矛盾调解、邻里互助、便民服务等日常事务,让创建工作从阶段性示范转变为常态化。

  各地立足地域特色着力擦亮创建工作品牌,如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打造“碱滩友你·美美与共”品牌,以“一街一特、一社一品”理念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托克逊县以“‘杏’福花开托克逊”主品牌为引领,推动各级创建单位培育特色子品牌。

  与此同时,自治区还同步做优基层常态化宣讲,各地组建“红石榴”“玫瑰花”特色宣讲团,用接地气的乡土语言普及民族团结政策。创新推行“楼栋恳谈会”“奶茶议事会”等互动宣传方式,用好乡村大喇叭、社区“红石榴”文化长廊等阵地,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夯实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根基和群众基础。

[责任编辑: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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