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50个县市试点中心(云)药房 基层慢病用药更有保障

发布时间:2026-09-24 20:39:18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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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9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了解到,截至目前,新疆已有50个县市试运行中心(云)药房、57个县市试运行集中(云)审方中心,覆盖率达64.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配备药品268个品种、316个品规,国家重点疾病药品平均配备103个品种、109个品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用药种类稳步增加,群众在家门口用药更方便。

  这一变化源于新疆持续推进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医保、药监等6部门建立联动管理机制,明确加强用药遴选指导、强化供应配送管理等四项重点任务。针对基层遴选方向不明、技术薄弱问题,自治区从管理和技术两端发力:出台药品遴选指导原则,指导基层科学配备、规范使用;结合全区301家医疗卫生机构试点结果发布专家共识,为基层用药目录动态调整提供技术规范;实施强基工程,补齐基层药学能力短板,并出台27条措施,把目标拆解为可执行、可考核的具体举措。

  改革的核心,是以中心(云)药房、集中(云)审方中心为枢纽,通过中心(云)药房统筹调配、集中(云)审方中心监督指导,发挥县域内优势医药资源作用,推动优质药品下沉基层,补齐基层药学服务能力短板,让群众在家门口能看好病、拿对药。

  在用药保障上,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建立药品配备使用信息会商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药品采购、配备、使用及报销问题。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按需配备”。增设药学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甲类支付范围,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纳入医保乙类支付范围,建立药学服务价值补偿机制。

  新疆将完善药品遴选指导原则和专家共识,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品遴选配备使用,逐步形成统一用药目录;加快“双中心”建设,确保2026年累计完成率达到75%,2030年底实现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全覆盖;健全县乡两级缺药登记制度和居民连续用药记录服务管理机制,提高基层用药公平性、可及性、合理性和可负担性。

[责任编辑: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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