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协同治理之力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探索执行与破产衔接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6-04-07 19:16:29
来源:丝路昌吉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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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路昌吉/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记者 廖冬云

  吉木萨尔县居民阿依别克购置某商业楼门面房及两套房屋,并与被告吉木萨尔县某房地产公司签订《酒店客房经营管理协议》,约定由被告经营管理并支付收益。被告拖欠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收益共计68849.84元。案件经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调解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双方曾达成执行和解,但被告未按期履行。恢复执行后,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主动足额履行完毕全部案款。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在梳理涉企执行案件时发现,部分企业已陷入经营困难、资不抵债,若仅靠执行程序,往往难以从根本上化解债权债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院积极探索建立“执破融合”机制,通过“以执促破”“以执助破”,将执行程序的强制力与破产程序的出清、挽救功能相衔接,推动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畅通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渠道,切实提高破产案件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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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正在调解纠纷。记者廖冬云 摄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建立筛查机制,联合破产审判部门对存在多起终本案件的企业开展“一案一评”。对无挽救价值的企业,适用繁简分流制度,大幅压缩审理周期。对具备重整潜力的企业,则提前启动预重整程序,在正式进入破产前完成投资人对接、债权债务梳理、经营方案重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主动对接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执破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获取企业经营状况、资产处置动态等关键信息,避免案件“久执不破”。

  在推进“执破融合”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该院同样注重个案执行的温度。在一起案件中,巨尼斯别克·阿海与吐尔德别克·阿海是亲兄弟,因草场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诉至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法院判令被告吐尔德别克·阿海向原告返还281970元。在执行过程中,该院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并告知拒不履行将承担法律责任。经劝导,被执行人携带16万元现金主动到庭履行返还款项义务,申请人自愿放弃10万元债权,剩余2万元由被执行人承诺于数月内付清,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去年,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破衔接案件8件,其中破产清算案件7件、破产重整案件1件,成功出清5家企业。今年,该院将升级执破衔接路径,建立终本案件季度筛查机制,对符合重整条件的企业提前介入预重整;对无挽救价值的无财产、无人员、无账册企业压缩平均审理周期;对无产可破案件优先指定公益管理人,完善破产程序中涉民生债权的优先清偿机制……通过一系列举措,力争实现“僵尸企业”出清数量、处置效率、资源盘活率“三提升”,风险化解、权益保障、营商环境“三优化”,以司法协同治理之力,为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腾出发展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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