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奇台人民法庭被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6-06-15 19:00:44
来源:丝路昌吉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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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路昌吉/昌吉州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廖冬云报道)近日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公布了首批命名的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新疆有4个人民法庭入选,其中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榜上有名。

  老奇台人民法庭庭长贾维亮在会上以《情注天山麦海 法护金穗飘香》为题作了交流发言,分享了老奇台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经验。

  老奇台人民法庭辖区面积1万平方公里,有13万名常住人口,每年受理的案件中,90%都与农业生产相关。近年来,该法庭坚持党建引领,培育“金麦穗 好枫景”党建品牌,创新实施支部党建“336”工程,探索形成“土圆仓”多元解纷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边疆特色的基层治理之路。3年来,该法庭诉讼案件从440件下降到110件,申请执行率仅11.5%。

  老奇台人民法庭“四季调解法”的展板格外醒目:春天配合市场监管巡查农资、夏天协同农业部门做好无人机飞防提示、秋天确保粮食收购“颗粒归仓”、冬天联合司法所开展矛盾排查。该法庭的法官们把田间地头当成办公室,哪里有纠纷,就把巡回法庭搬到哪里。在江布拉克高山麦田里,该法庭曾在2天内化解了涉及78户1600亩土地的流转纠纷。

  老奇台人民法庭依托“土圆仓和事厅”“大棚调解室”,用一杯暖心茶让当事人说出心里的“憋屈话”,指导培育3个品牌调解室,年均化解纠纷800余件。

  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上,老奇台人民法庭积极作为。去年,当地唯一一家传统石磨面粉厂因经营不善陷入借贷纠纷,该法庭联合农业部门调解,帮助拓宽销售渠道,企业当年销售额同比增长50%。该法庭还针对无人机农药漂移等问题发出4份司法建议,在江布拉克景区设立巡回法庭,构建“生态+旅游+法治”治理新模式,近3年涉文旅纠纷实现“零诉讼”。

  老奇台人民法庭的探索实践,正是昌吉州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域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昌吉州两级法院坚持力量下沉、关口前移,立足基层乡土实际,依托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田间调解、上门释法等工作,紧盯家事邻里、土地流转、涉农纠纷等高频民生矛盾。同时深度联动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社调解力量,健全基层治理、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和先行调解机制,就地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责任编辑:常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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