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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施行,首次将数字扫描、虚拟现实等科技手段写入地方性法规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许乐、通讯员杨旭报道)4月30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制定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该《条例》于3月26日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5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会上介绍,为适应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的新要求,昌吉州人大常委会特制定本《条例》。《条例》共二十七条,不分章节,明确了保护原则、相关部门职责和活化利用措施等内容,回应了遗址本体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也为活化利用提供了法律框架。随着新《条例》正式施行,2013年制定的《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废止,标志着北庭故城遗址保护工作迈入全新阶段。
为应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条例》首次将“数字扫描、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科技手段写入条款,深化对北庭文化遗产的研究,深挖北庭故城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让文物保护成果以更生动、直观的方式呈现,显著增强展示效果,激发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热情。
《条例》确立了“保护为主、加强管理、挖掘价值、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核心原则,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提出具体且有力的保护措施,破解以往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困境,为千年遗址的永续传承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其保护工作迈向规范化、法治化的新征程。
聚焦文化遗产资源活化利用,《条例》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及单位组织依托北庭故城遗址开展多形式的文化艺术创作,如设计具有北庭文化特色的标识、开发艺术品和纪念品、拍摄影视作品等,以打造北庭文化品牌,统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让文物保护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北庭故城遗址及其附属建筑北庭西大寺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入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新疆目前唯一一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2014年作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中的遗址点,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多年来,各级资金累计投入9.48亿元,积极开展北庭故城遗址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等各项工作。下一步,吉木萨尔县计划投入专项资金2.79亿元,实施北庭故城遗址展示提升工程,提升遗址本体展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