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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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A-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州州长郑敏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州人民政府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州党委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把握昌吉州在全疆全国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首位,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稳定,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着力实施“十大典范行动”,紧贴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社会事业服务体系,为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努力奋斗!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2023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4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3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3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2023年自治州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自治州预算的决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3年自治州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自治州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自治州本级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3年自治州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自治州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自治州本级预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建新主任受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州党委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州党委中心任务依法履职、担当尽责,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作出人大贡献!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钟敬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州党委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斌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州党委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动诉源治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通过制定起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起草领导小组、组织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方式,持续推进议案办理工作,议案办理质效明显提高,大会确定的4件议案完成了确定的目标任务,代表满意。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确立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案的决议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对州人大常委会及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将制定《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修正《昌吉回族自治州立法条例》、修订《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的议案确立为大会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