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吉网讯(记者付小芳、通讯员李军报道)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婚姻登记地域限制取消,新人领证不再需要户口本,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5月12日,是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从昌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当日,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累计办理婚姻登记业务26对,其中有两对是跨省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
当日,在昌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自吉林省的吴丽馨和男友付佳齐喜结良缘,在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两人凭借居民身份证很快就完成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成为昌吉市首批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新人。
“我们俩的老家都在吉林,原本计划回老家领证。新政策实施后,我们在昌吉就能登记结婚了,既节省了时间精力,也省了来回奔波的费用,非常方便。”吴丽馨难掩激动地说,她和男友来昌吉工作两年多了,今天在昌吉完成人生大事,正式开启幸福的婚姻生活。
根据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所出具证件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虚假证件或者书面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昌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谷琳说:“新的条例施行后,办理结婚、离婚或补领登记时,只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相关书面材料即可,无需再出示户口簿,这也为在新疆工作的异地情侣就地结婚提供了极大便利。”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实施后,婚姻登记需要带什么?谷琳介绍,初婚者需携带双方身份证、2寸红底合照3张。再婚或复婚的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双方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寸红底合照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