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昌吉网!

昌吉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5件法规议案办理工作全部完成

发布时间:2025-01-08 10:28:32 来源:昌吉日报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新新、通讯员马子惠)近日从州人大常委会获悉:2024年,昌吉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5件法规议案列为2024年立法项目,分别是制定《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修正《昌吉回族自治州立法条例》、修订《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目前,5件法规议案全部完成办理工作。

  据了解,5件法规议案由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主导起草,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承担起草任务。2024年2月以来,在州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了起草5件条例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起草部门赴疆外省市学习考察,结合昌吉州实际,形成条例草案初稿,同时通过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会议进行研究讨论、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审议稿。

  《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昌吉回族自治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已经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计划于2025年颁布实施。鉴于《昌吉回族自治州立法条例(修正草案)》《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在修改过程中名称、立法原则等发生重大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决定废止《昌吉回族自治州立法条例》《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制定《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两件法规议案已经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及其说明提请昌吉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计划于2025年颁布实施。

[责任编辑:陆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