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唯一!昌吉州王多荣获全国民委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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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昌吉/昌吉州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常谊谊报道)1月30日,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在北京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决定,授予35个集体“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5名同志“全国民委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昌吉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昌吉州民族事务综合保障中心主任王多荣名列表彰名单,是全疆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个人。

1月30日,王多荣在北京接受表彰。图片由受访人提供
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决定,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全国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最终确定了表彰名单。
据悉,在昌吉州率先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过程中,王多荣深度参与顶层设计,牵头制定系列配套文件,推动昌吉州在2014年成功获评全国首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此后,他创新建立“三年届满、零基启动”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了创建工作的持续活力,该机制获国家民委认可并在全国产生影响。2021年,在他与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昌吉州连续第二次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其间,他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挂职期间,推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
王多荣是昌吉州奋战在民族宗教工作战线干部的优秀代表。这份荣誉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对昌吉州乃至全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充分肯定。昌吉州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州民族工作战线干部职工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推动者、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不断巩固深化创建成果,有形有感有效做好各项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昌吉篇章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