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规明确:物业代收水电燃气费不得收取手续费
发布时间:2026-05-27 23:37:11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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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A-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5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水、电、燃气、热力供应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直接收取费用,不得强迫物业服务人代收代交,专业经营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人代收代交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物业服务人代收水、电、燃气、热力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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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蓉]